|
1、签订《服务协议书》时,应提供有效证件,按协议规定交纳费用。
2、签署协议时,应查询服务人员的服务档案、健康体检、培训等级证书。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人员。
4、应尊重家政服务人员辛勤劳动,考虑家政服务员到您处有适应过程,因此,无论是客户或服务人员行使选择权终止服务,客户均需支付实际服务日的服务费和工资。
5、实行服务人员带薪适用制,试用期为5天,敬请按正常程序签署、履行协议。否则,不承担服务人员及客户试用期劳动安全及家庭、财产安全责任。试用不合格,负责调换服务人员,如终止服务,按实际服务日扣除服务费和工资及手续费20元外,其他费用返还。如需调换服务人员应提前三天通知我方,接到通知后,我方五日内作出调整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6、协议终止,不得与服务人员自行结算保证金。服务人员应持服务协议书、反馈表、乙方保证金收据同客户到我方办理结算手续。
7、服务人员在您处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灵活处理,并及时通报我方。
8、客户需在《服务协议书》结束前一星期内决定是否续约,并交清续约费用,若到了合约期限客户未续约或未交清费用,则我方视为协议终止,有权调回服务人员。
9、协议期续签,更换服务人员或服务种类,有免交中介费的权利。
10、在协议期限内,我方会履行《服务协议书》中之义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1、申请小时工服务时,敬请咨询《收费标准》。告知我们详细地址、乘车路线、电话等,以便我们提供快捷服务。服务项目按小时收费的以30元为服务起点,起步价为30元/小时/人,超出部分按10元/人/小时计算。服务人员自带工具,不含材料消耗品。
12、我方实行服务人员监控管理,请您如实填写服务人员反馈表,反馈到我处,以便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