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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合作方式<
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体系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愿我们成为事业的合作者,共同成长,赢向未来!敬请阁下考虑如下合作方式:
一、投资中华好月嫂家政,做中华好月嫂家政股东。
释解:参见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加盟方式(城市唯一特许经营权)。
二、投资兴办中华好月嫂家政××店,加盟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体系。
释解:参见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加盟方式(单店加盟)。
三、合作建立中华好月嫂家政培训机构。
释解:具体方式另行规定。
四、
合作建立中华好月嫂输送基地。
释解:1)可在县级市或偏远贫困地区建立中华好月嫂输送基地,招收自愿从事家政职业的适龄人员。
2)此基地由总部授权,挂“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输送基地”字样牌匾。挂匾费(一次性1000元)。
3)此基地可由个人投资兴办,也可以单位及各行业组织机构合作方式进行。
4)此基地仅招收、输送服务人员,不得以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5)中华好月嫂连锁服务体系各连锁店铺成员机构,均承担接收基地输送服务人员之职责。
6)此基地需由好月嫂商标持有者——大连好月嫂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代行总部授权。
7)此基地所在地如有好月嫂连锁服务店铺,则基地取消。
五、合作开发消费品市场,开展服务配送合作。
释解:此项具体事宜可由申请者提请可行性分析报告书,报请总部审批,具体洽谈。
六、承揽中华好月嫂家政的关联业务。
释解:一切居家综合服务与好月嫂家政产生的关联性业务均可由申请者提请可行性分析报告书,报请总部审批,具体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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